转变机关职能 加强软环境建设
东港市旅游局局长张曙霞代表全局向社会郑重承诺:
一、严格依法行政
1、法定工作日无缺位,行政管理相对人或群众办事随到随办;
2、公开办事规则和办事程序,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或群众咨询的有关事宜实行一次性告知;
3、项目建设程序:根据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东港市旅游发展规划,征求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东港市旅游局的意见,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行。审批手续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,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核准,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,特殊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;
4、旅游投诉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;
5、旅行社审核报批,有效证件材料齐全后,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丹东市局,丹东市局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局审结;
6、接到饭店星级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派员初评,具备条件后,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丹东市局,丹东市局在15个工作日内,三星级以下饭店由丹东市局批准,四星级以上饭店报省局和国家局审批;
7、申领导游证,5个工作日内转交丹东市局,丹东市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上报省局申领;
8、旅行社申请经营范围增项、减项,5个工作日内提交丹东市局,丹东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审批权限由丹东市局或转报省局批准。
二、严肃工作纪律、责任
1、未有上级文件和法律、法规规定,不得擅自到旅游景区(点)、星级饭店、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检查;
2、在对星级饭店的申报、旅行社的设立、国家A级旅游区的评定时,不得接受企业和个人的馈赠和宴请;
3、在期限内未能及时审批的事项,视为申请有效;
4、对我局违诺的责任人,经调查核实后,情节较轻的,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调离工作岗位。我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道歉,并承担连带责任。
以上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我局监督举报电话:0415—7147000
局长办公室电话:0415—7147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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